【終於想明白了這段怎麼寫了!長出了一口氣!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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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四十章【兩個女孩旳發現】
金陵師範大學。
李穎婉站在一棟宿舍樓下,靜靜等了幾分鐘後,就看見妮薇兒快速從樓道後繞了出來。
「找到了麼?」
「找到了。」妮薇兒隨手把一個冊子扔了過來:「宿管處的登記冊,孫可可,住在306。」
李穎婉看了妮薇兒一眼:「我上去,你在這裏等就好了。」
「想都不要想。」妮薇兒搖頭,當先就走上了樓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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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生宿舍
這麼說吧,每個男生上大學的時候,都覺得女生宿舍是一個神秘而美好的地方,但其實真實的情況或許會讓很多男生幻滅。
有些女生宿舍,比男生宿舍更亂。衛生狀況也更差。
原因其實很簡單,千禧年的時候,這一代的年輕孩子尤其是城市裏的,大多都是獨生子女了,從小到大,都其實沒有什麼獨立的生活能力。
而且,為了應對高考這個大事件,家裏的家長基本都會把家務全包了,讓孩子集中精力學習——這一代的孩子,從小就很少會做家務的。
這樣的孩子,高中畢業進入大學後——你指望他們能一夜之間忽然就獲得了生活自理能力了?
怎麼可能。
如果說男生宿舍髒的像豬窩。
那麼其實很多女生宿舍亂的也如同戰後的伊拉克一樣。
孫可可所在的306麼,情況稍好一些,孫可可從小在家裏還是做一點事情的,而且女生大多比男生愛乾淨一些。
但宿舍的衛生狀況也只是稍好。
妮薇兒是不列顛貴族,從小就上的寄宿學校,對宿舍的情況在了解不過了,走進來的時候倒是絲毫不奇怪。
李穎婉則忍不住捏着鼻子。站在宿舍門口,拿着手電筒晃了一圈後,搖頭:「很難想像這裏是女孩子住的地方。」
「好了,以我的經驗來看,這裏已經算不錯了。」妮薇兒聳聳肩膀:「你是沒見過我上學的時候」
宿舍不大,站在門口一眼就能看盡——毫無疑問,沒人。
兩個女孩對看了一眼。
「不在這裏。」妮薇兒皺眉。
「也許根本就沒進入這個世界。」李穎婉語氣很冷漠,但顯然,暗中鬆了口氣。
說着,她走了進去, 四處看了一圈。
「會不會人離開了?」妮薇兒問道。
李穎婉認真想了一下, 搖頭道:「我們進來的時候, 宿舍樓道的門是鎖着的,沒有開鎖的痕跡。而且」
李穎婉從旁邊的床頭枕頭旁拿起了一個東西:「你看。」
這是一個手機。
在2002年,算是比較小巧的, 一款摩托羅拉的翻蓋手機。
「這張床是孫可可的?」
「如果你從宿管處找到的登記冊沒寫錯的話,那就是她的。」李穎婉道:「手機還在這裏, 人沒了, 所以我的判斷是如果她進入了這個世界, 那麼人在離開之前,肯定是習慣性的要拿着手機出去尋找訊號的。
而手機好好的放在床頭, 就意味着」
「意味着,她本人還在真實世界裏沒有進來,晚上的時候在床上安安穩穩的睡覺, 所以手機才會出現在床頭。」
妮薇兒很容易就明白了李穎婉的推理, 點頭道:「我覺得你說的沒問題。」
兩個女孩對視了一眼後, 忽然很默契的湊到了一起, 然後打開了這個屬於孫可可的手機。
2002年的手機,一般是不設開機密碼的, 更沒有後世的智能機時代的類似於指紋開鎖或者虹膜或者人臉識別。
手機很容易的,被打開了。
兩個女孩乾脆就坐在了床上翻看了起來。
「別告訴BOSS,我們在偷看他女朋友的手機。」
「我可不會說, 我倒是擔心你會告密。」
「呸。」
兩個女孩一邊鬥嘴,一邊飛快的翻看起來。
2002年的手機沒有多少可看的東西。藍屏機時代, 也沒有後世智能機時代的各種APP,都沒有的。
這個時代的手機, 大家使用的功能一般只有有限的幾種:
通話。
短訊。
通訊錄。
鬧鐘。
當然了,偶爾也會有個貪吃蛇什麼的小遊戲。
所以, 翻看起來,也其實花費不了太多時間。
通話記錄不多,最近幾天只有家裏的父母,和兩三個同學或者學校老師,都有標註,比如學生會劉師姐,輔導員趙老師之類的。
短訊也很簡單, 都是同學之間日常的,比如幫誰帶個飯,或者幫誰點個名,或者去圖書館的時候幫誰佔個位之類的。
兩個妹子看了一會兒後, 顯然沒有發現什麼可吃的瓜,不由得就覺得有點無趣。
忽然,李穎婉心中一動,搶過手機開始擺弄起來。
「你幹什麼?」妮薇兒皺眉問道。
「看看」李穎婉隨口回答,然後忽然驚呼一聲:「有了!有東西!」
這款2002年的手機,有一些後世手機普遍被淘汰的功能。
比如來往的短訊,如果機主刪掉後,並不會真的「刪掉」,而是會自動移到一個叫做「垃圾箱」的文件下——這個功能,後世的很多手機都不用了,部分手機還保留着。
此外,還有一個更多餘的功能:
發送短訊,如果編輯完之後忽然不想發了,則不會自動清理掉。
而是會自動移動到一個叫做「草稿箱」的文件夾下。
孫可可的手機里,草稿箱下, 有密密麻麻的好幾頁這樣的編輯好,卻沒有發送的短訊——或許連孫可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手機有這個功能吧。
很多人都會默認為, 編輯好但又沒發送的短訊, 自己切出界面後會自動刪除掉。
於是,孫可可的草稿箱下, 是這樣的
根據時間遠近排序的話
「我恨你!」
「我恨你!陳諾!」
「陳諾,你為什麼要這樣對我!」
「我恨你」
「我真的很恨你!」
「」
「」
這種「恨你」的短訊,大概有十幾條,看日期都是比較久的日子了。
兩個女孩目光炯炯的看着,從遠翻到近期。
然後,翻到三天前的時候,看到了這麼一條。
「磊哥結婚我不去了,我不知道見到你,要跟你說什麼,不知道怎麼面對你。
你總是一次次的讓我充滿希望,然後又讓我失望,在到絕望」
「我爸爸說會過去把錢還給磊哥。他已經知道了當初的二十萬是你通過磊哥借給他的。
他和我說了,以後堅決不允許莪們再來往,再見面了。
我想,這一次我會聽他的話。
陳諾我真的很恨你!」
兩個女孩看到這裏,忽然之間,同時嘆了口氣。
妮薇兒沉默了一會兒後,低聲道:「我居然覺得這個叫孫可可的女孩,其實也挺可憐的。」
李穎婉哼了一聲。
「其實我們又何嘗不是這樣的心情呢。」妮薇兒嘆了口氣:「但至少,BOSS對她已經很不錯了,至少給過她希望。我們卻從來沒有得到過哪怕一絲希望。」
頓了頓,妮薇兒道:「看得出來她真的很傷心。
她寫了這麼多短訊,無數次的想發給BOSS。
但每次,寫完了之後,卻沒有發送——一次都沒發送出去。
這個女孩一定是傷透心了。」
李穎婉嘟囔了一聲什麼,妮薇兒沒聽清,皺眉道:「你說什麼。」
李穎婉搖頭:「不知道為什麼我就是覺得很討厭這個叫孫可可的傢伙,反正就是很討厭,看到這個名字就討厭。」
妮薇兒疑惑的看了李穎婉一眼。
李穎婉卻已經將草稿箱翻到了最後一條。
最後一條的時間,是在當天晚上!也就是
真實世界之中的今天晚上,大約是晚上九點左右寫下的。
「陳諾,我忽然覺得,也許我這輩子就不該遇上你。
也許,我原本的世界裏就不該有你這麼一個人。也許如果沒有遇到你,或許我會是另外一個人生,另外一番際遇——可能生活更艱辛,也可能更輕鬆,我不知道。
但我最近想了很久,還做了好幾次奇奇怪怪的夢。
夢中,我仿佛經歷一個沒有你的人生。
也許,你真的是老天給我的一個噩夢吧。
我想起了去年的時候,你出問題的時候
也許,那個懦弱的,愛哭的,背傷絕望的,內向的陳諾
那個人,才是我原本人生之中認識的陳諾吧。
而你,是一個闖入了我世界的外來者。
我就不該認識你的。
我甚至很希望,我從來就沒有認識過你。」
這是最新的一條,也是最後的一條。
看完這條後,再也沒有別的了。
妮薇兒忽然笑了笑:「這個叫孫可可的傢伙,倒是無意之中說出了真相呢。BOSS本來就是這個世界的外來者。」
說着,妮薇兒輕輕的碰了碰李穎婉:「喂!你怎麼了?怎麼不說話?」
李穎婉卻呆呆的出神,臉色變得很古怪的樣子。
她的目光看着別處。
妮薇兒皺眉:「你怎麼了?螢火蟲?」
李穎婉仍然不回答。
妮薇兒用力推了她一下,卻發現李穎婉依然死死的盯着一個地方
擺在床邊的一張桌子。
這是宿舍里常見的那種小書桌,桌上還壓了玻璃台板,上面堆了一些書本,還有女生用的鏡子,梳子之類的。
妮薇兒發現李穎婉死死的盯着書桌的桌面
準確的說,是玻璃台板的某個位置。
妮薇兒心中一動,拿着手電筒晃過去,然後順着李穎婉的目光,看見了書桌的玻璃台板下的某處,壓着一張照片。
這是一張一家三口的全家福照片。
照片裏,老孫,楊曉藝,還有孫可可,一家三口相擁在一起。
夫妻兩人中間站着孫可可。
照片顯然是孫可可高中畢業時候拍的,老孫兩口子笑得很開心,而孫可可的神色則有些笑容勉強,眼神也比較冷淡——那個時候,正是陳諾失蹤的那段時間,孫可可自然是沒有什麼好心情的。
「怎麼了?」妮薇兒面色也嚴肅起來,看着李穎婉:「螢火蟲,你到底怎麼了!」
李穎婉忽然伸過手去,把玻璃台板掀了起來,然後把這張照片抽了出來。
「你看這張照片裏的女孩,是不是孫可可?」
「我不認識孫可可啊。」妮薇兒說到這裏,想了想:「這個書桌就在這個床前,哪兒買應該是屬於孫可可的吧?」
李穎婉拿着照片仔細又看了兩眼,然後翻過照片的背面,李穎婉忽然身子一震!!
照片後面,是一句手寫下的祝福。
「可可:
爸爸媽媽永遠愛你,祝你的大學生涯一切順心!」
李穎婉忽然用力深吸了口氣:「看來沒錯了,這個照片裏的女孩就是孫可可。」
妮薇兒拿過來也看了兩眼:「長的確實不錯,身材也很好啊BOSS的眼光還是很好的嘛咦?李穎婉!你到底怎麼了?」
妮薇兒皺眉,很嚴肅的看着明顯有些失態的螢火蟲。
李穎婉的臉上露出了一絲有些古怪甚至有些瘮人的笑容來。
她的手甚至都捏住了妮薇兒的衣袖。
「喂!蜂鳥!我告訴你一個事情,你聽了不要覺得奇怪啊」
「什麼?」
「這個孫可可我認識她!
呃,不對
準確的說我不認識她,但是我見過她,我也知道她!」
妮薇兒愣住了。
正確的來說,妮薇兒是不認識孫可可的。
畢竟此刻的妮薇兒和李穎婉,都並不是2002年的妮薇兒和李穎婉!
她們是2021年的蜂鳥和螢火蟲!
按理說,兩人都不可能認識2002年還在金陵城的普通女孩孫可可才對。
至少,妮薇兒很清楚自己完全不認識照片裏的這個女孩的。
但是李穎婉怎麼可能認識?
李穎婉卻一臉見鬼的表情,然後,她平息了一下心中的情緒後,扭頭看着自己的同伴。
「你仔細說說。」妮薇兒也意識到事情的詭異了:「你怎麼可能認識她?」
李穎婉苦笑:「不管你信不信,這個女孩我真的認識。
在2010還是2011年的時候,也就是BOSS為了那個快死的女人宣佈退休後,帶着她滿世界遊歷的那兩年時間。
我們也在滿世界的尋找她。
狐狸哪裏偶爾能查到BOSS的消息和下落。
我平時沒有事的時候,就每天纏着狐狸,一旦得到消息,我就會不顧一切的找過去
中間真的有那麼兩次,我找到了BOSS。
但是我不敢接近BOSS,我怕他會把我趕走,所以每次我就算找過去,找到了BOSS,我也只是會遠遠的偷偷看着BOSS在做什麼。」
妮薇兒皺眉:「說重點!」
「重點就是
我忘記了是在2010年還是2011年。
那次我從狐狸那裏得到了BOSS的行蹤消息,知道了BOSS帶着那個女人,去了安德森中心」
妮薇兒點了點頭。安德森中心她是知道的——全美,甚至是全世界最頂級的腫瘤治療研究中心。
「那次我趕去了安德森中心,在遠處偷窺到了BOSS。
BOSS帶着那個女人在安德森中心接受一些檢查和治療,具體情況我不是很清楚。
但,我親眼看見,BOSS和這個女孩也就是孫可可!
兩人有過接觸!而且孫可可就在安德森中心工作!她和BOSS有過交流!
我當時之所以留意,就是覺得
這個女孩長的很漂亮,而且還是華裔,我對所有接近BOSS的年輕漂亮的女人都會留意的,這個我想你應該明白。」
妮薇兒點頭:「明白!」——事實上,她自己也是這樣的。
「然後我在安德森中心附近,偷窺了BOSS三天,三天時間,BOSS和這個女孩接觸了大概三五次,然後BOSS離開了。」
李穎婉一邊回憶一邊道:「我記得BOSS和這個女孩說話的時候,態度很溫和,似乎還很友善,我就留了心。
事後,我查了這個女孩的底細。
但是」
「但是什麼?」
「但是我記得,我在安德森中心見到的這個女孩,不叫孫可可。
而是叫
我想起來了,叫蕾米!
蕾米·姚!這個名字是我找人查到的。
還有她的履歷,當時是在安德森中心實習的一個新人,剛好負責一些基礎的檢查和客戶溝通的工作,然後在哪裏認識了BOSS。
而且,我當時也查到了,這個蕾米·姚,也來自華夏,而且就來自金陵!
我當時就想,或許是BOSS在和她閒聊的時候,聊到了對方和BOSS是同鄉,所以就態度比較友善。
而BOSS離開了安德森中心後,再也沒有見過這個女孩,我也就沒有在意這件事情了。」
妮薇兒的臉色也古怪了起來:「所以你的意思是其實,BOSS是認識這個孫可可的在BOSS的『上輩子』,在安德森中心,認識孫可可!是麼?」
妮薇兒說到這裏,皺眉道:「你會不會認錯人了?」
李穎婉冷冷道:「我能在三百張照片裏,用三十秒鐘就辨認出我的暗殺目標!
我能在滿是人潮的大街上,用狙擊槍的瞄準鏡一眼就找到我的目標!
我是受過嚴苛的訓練的好嗎!
辨認人臉這種事情,我怎麼可能會犯錯?!
沒錯!這個孫可可,就是我上輩子見過的那個蕾米·姚!!」
「那麼會不會是長的比較像」妮薇兒嘗試着想出合里的解釋。
「就是同一個人!我不會認錯!我接受的是刺殺訓練!我訓練的辨認人相,記憶訓練不是去記憶人臉的相貌!而是去記憶人的骨骼特徵!!」
李穎婉的語氣斬釘截鐵:「這就是同一個人!我確定!」
妮薇兒沉默了。
她百分之百的相信自己的這個同伴螢火蟲的專業素養。
事實上,閻羅麾下的這幾個人,互相之間關係雖然很複雜,但是在專業度上,互相都是絕對信任的。
一個地下世界享譽多年的超一流的頂尖殺神,會認錯人,這種低級錯誤,螢火蟲絕不會犯。
「那麼問題就來了。
首先呢,如果『上輩子』,孫可可跑去安德森中心當了實習醫生我們都很清楚,安德森中心是一個什麼地方,普通的醫學院的學生都很難進去的!必須是全美最頂尖的幾個醫學院
可是別忘記了,現在我們看到的這個孫可可,她在華夏金陵,上的是一個師範類的大學,不是醫學院!
按照正常軌跡,她就算現在立刻轉換專業,也不可能被全美最頂尖的醫學院錄取
不,就算是錄取了,畢業後,想進入安德森中心,或許也需要有強有力的人物來推薦
一個華夏的普通師範生,她的家庭背景怎麼可能做到這點?
其次你記憶中的她,叫蕾米·姚。你確定是YAO,對麼?和那個華人NBA巨星同姓?姓姚!
那麼,現在,這個女孩叫孫可可,她姓孫!」
妮薇兒提出的問題無疑很關鍵。
李穎婉想了想:「你的第一個問題我沒辦法回答。
不過第二個問題,我也許知道一點。
我竊聽過BOSS和這個女孩的閒聊。
這個女孩的名字叫蕾米。
根據她自己說的,她是從華夏去的M國,蕾米這個英文名字是她自己取的,說是小時候看過的一個動畫片,裏面的主人公就叫雷米。
而那個動畫片是講述的,一個孤獨的流浪兒,一直冒險,四處尋找自己的父親。
哦對了,還有一個主題歌,我當時記得的,可惜後來忘記了
嗯,我現在就記得兩句」
李穎婉低聲唱了起來,唱的調子有些歪歪扭扭,也確實只有兩句。
「我要我要找我爸爸,我走到哪裏也要找我爸爸。
我的好爸爸沒找到,你看到他就叫他回家。」
唱完這兩句後,李穎婉搖頭:「就這些了,我能記得的全部就這些了,我的竊聽後來被BOSS發現,他後來斥責了我一番後離開了。
所以我才會記得這件事情。」
妮薇兒的眼神越發複雜。
「所以其實BOSS他『上輩子』,就認識這個孫可可?
問題是按照你說的,BOSS上輩子根本不喜歡這個叫蕾米·姚的女孩,只是萍水相逢,閒聊過幾句而已。後來再也沒見過她,再也沒有跟她有過交集了。
可是這輩子,BOSS卻跟她相愛了?
而且,這個女孩,這輩子的名字,卻變成了孫可可?
等一下
不會不會
不會這個孫可可,她也和BOSS一樣,是死後重生到了這個時代吧?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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